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5]73号)的精神和《嘉定区财政局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嘉财[2021]7号)的要求,下列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财政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条件,特此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上海众滤科技有限公司 |
2 | 上海万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 | 上海丰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 | 上海宸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5 | 上海钧岳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
6 | 上海众炫营销策划中心 |
7 | 上海菊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8 | 上海凯强实业有限公司 |
9 | 上海堡翔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10 | 纽崔丝达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1 | 上海希倍文化传媒中心 |
12 | 上海曹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3 | 上海经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 | 上海福擎市政工程中心 |
15 | 上海品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6 | 上海研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如有异议,请与嘉定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21-6998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