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5]73号)的精神和《嘉定区财政局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嘉财[2021]7号)的要求,下列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财政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条件,特此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上海智宏印务有限公司 |
2 | 中望人才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3 | 上海星祎商务咨询中心 |
4 | 上海享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 | 上海承杭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
6 | 上海民康市场营销经营部 |
7 | 上海祎能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8 | 上海聿钛科技有限公司 |
9 | 上海初弦电气有限公司 |
10 | 上海萍颜文化传播工作室 |
11 | 上海优溢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如有异议,请与嘉定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21-6998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