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5]73号)的精神和《嘉定区财政局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嘉财[2021]7号)的要求,下列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财政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条件,特此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上海猎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 上海今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 | 上海利兆金贸易有限公司 |
4 | 上海彤颜若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 | 上海畅虎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6 | 上海能锐机电有限公司 |
如有异议,请与嘉定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21-6998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