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5]73号)的精神和《嘉定区财政局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嘉财[2021]7号)的要求,下列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财政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条件,特此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上海仪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 | 上海增长学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 | 上海町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 | 上海美雀知造家具有限公司 |
5 | 上海艾尔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6 | 上海芯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 | 上海智星灵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 | 上海彦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9 | 上海漫澄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 | 上海拉莫朵服装有限公司 |
如有异议,请与嘉定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21-6998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