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5]73号)的精神和《嘉定区财政局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嘉财[2021]7号)的要求,下列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财政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条件,特此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上海礼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 | 上海一阳天广告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3 | 上海玉醇广告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4 | 上海信创晖广告有限公司 |
5 | 上海岁一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6 | 上海豫瞻科技有限公司 |
7 | 上海鸿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 | 上海玖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 | 上海磬泽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0 | 上海璟珙贸易有限公司 |
11 | 盐城德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2 | 上海绮恩迈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3 | 上海姗逢食品有限公司 |
14 | 上海笙达嘉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15 | 上海鎏仕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16 | 上海庆功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如有异议,请与嘉定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21-6998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