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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嘉定科创贷”批次担保业务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07 点击数:


“嘉定科创贷”政策性融资批次担保

费用补贴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下简称“市担保中心”)担保的嘉定区中小微企业,2021年申请“嘉定科创贷”的担保起始日期在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担保贷款。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注册地、税管地均在嘉定区;

2. 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

3. 企业符合市担保中心融资担保扶持范围;

4. 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

(二)支持标准

在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费用,给予100%补贴。

(三)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费补贴需向区财政局提供以下备案材料:

1. 一式两份《“嘉定科创贷”批次担保业务担保费补贴申请表(企业盖章);

2. 最近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3.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复印件、担保确认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企业盖章);

4.担保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截图包括批次编号、项目编号、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贷款金额、担保金额、项目状态是否解保等关键信息)1份;

5. 银行放款回单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6. 担保费发票复印件(企业盖章);

(四)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通过嘉定区财政局网站(http://jiading.gov.cn/caizheng/hjgl)---会计管理---其他,下载《“嘉定科创贷”政策性融资批次担保费用补贴申请表》,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递交至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109室。

(五)主管部门

嘉定区财政局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及资金拨付。企业还清贷款本息后三个月内向区财政局申请担保费补贴,同一企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对于申报材料不实、不遵守承诺及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单位,区财政局将追回其取得的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受理单位: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企会科

联系电话:吴炜晟、孙旻玙 69985326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号楼109室

邮箱:18601698186@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