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37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8月05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预决算 |
关键词: |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公开时间:2019年7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序 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嘉定区2018年民办教育扶持基金和奖励基金政策 |
2 | 决算金额 | 3230.59万元 |
3 | 项目主管部门 | 嘉定区教育局 |
4 | 评价分值 | 88.52分 |
5 | 评价结论 | 政策绩效分析得分为88.52分,评价等级为“良”。针对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嘉定区民办教育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和《嘉定区民办中小学委托管理试点项目建设方案(2016-2020)》,评价结论是“需要完善”。 |
6 | 评价机构 |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7 | 项目主要绩效 | 1. 营造公平环境,促进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健康发展 2. 鼓励特色教育,促进民办学校创特色、创优质、创品牌 3. 嫁接薄弱公办,委托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
8 | 主要问题 | 1. 政策要素欠完整表达,政策目标还需进一步细化 2. 补贴标准欠整体考量,各校对补贴使用范围理解不一 3. 专项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个别学校未有效执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 |
9 | 整改建议 | 1. 完善政策内容,梳理政策目标 2. 用足用好补贴经费,真正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活力 3. 提高财务管理规范性,强化内部培训和监督 |
10 | 整改情况 | 1. 依据上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我区管理办法的目标和内容 2. 进一步发挥嘉定区民办教育协会“三主”指导作用,主动研究政策法规,主动借助培训交流,主动开展课题研讨,加强民办教育行业自律规范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师资队伍的内涵建设,推动民办教育攻坚克难长足、特色发展 3. 督促学校严格按照《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加强对专项资金进行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规范性 |
序 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政策名称 | 嘉定区引进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资助补贴专项资金财政政策 |
2 | 决算金额 | 5,523.66万元 |
3 | 预算主管部门 |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 | 评价分值 | 82.35 |
5 | 评价结论 | 良 |
6 | 评价机构 | 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政策主要绩效 | 旧政策执行期间(2011~2016年),区高服中心先后9批次为9类共799名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了资助补贴;新政策执行2年来(2017~2018年)区高服中心先后4批次为9类共444名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42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提供了资助补贴,为实现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推动了各单位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了政府税收增长,进而全力助推本区产业优化升级、区域经济蓬勃发展。 政策实施后,资助补贴高层次人才1,443名,包括旧政策799名计划完成率79.90%、新政策444名计划完成率111.00%;资助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42个计划完成率105%;资助补贴核算全部准确;资助补贴发放全部准确;资助补贴完成及时率:旧政策33.33%、新政策100%。 政策实施后,实现了资助补贴的高层次人才覆盖面:旧政策90%、新政策75%;政策修订后平均每批资助补贴人数增长率25.03%;受益人才稳定率90%;受益企业税收增长率47.94%;受益企业拥有专利增长率179.65%;受益企业高级职称占比增长率37.01%;四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率16.9%;资助补贴人员满意度89.82%;资助补贴单位满意度89.53%。 |
8 | 主要问题 | 1、总体数量目标明确,但未制定分类数量目标和阶段性数量目标,且政策修订程序不够完善。 2、一些镇级、单位(旧政策)的配套资金未能有效落实。 3、到期管理的基础条件不够完善。 |
9 | 整改建议 | 1、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要素和修订程序,以全面助推本区的产业优化升级。 2、建议加强与各街镇、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确保资助补贴最终及时准确拨付到位,以全面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 3、建议资助补贴申报者首次申报时,同时申报未来的绩效目标,经专家评审会审核确认后,作为后续跟踪管理、到期管理以及政策修订的基础保障。 |
10 | 整改情况 | 1、完善政策制定、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由区人社局相关科室作为政策完善修订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抓总,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重点企业和行业专家,多方听取政策修订意见建议,并汇总筛选,从重点扶持行业范围、资助补贴力度、后期评估机制等各方面进一步全面推进政策的完善和落实。 2、建立街镇人事干部工作联络机制,完善人事干部微信群、申报服务系统服务微信群,工作外8小时仍然可以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掌握资金落实情况,了解企业人才需求,解决实际问题。 3、在受理申报材料时,让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绩效目标明细表,写明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内容、项目完成时间,汇总递交专家评审会审核,为后续评估管理提供依据。
|
序 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嘉定区2017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费用 (绩效再评价) |
2 | 决算金额 | 5,535.87万元 |
3 | 项目主管部门 |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4 | 评价分值 | 75.11分 |
5 | 评价结论 | 良 |
6 | 评价机构 | 再评价机构:汉华评值(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初评价机构:正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
7 | 项目主要绩效 | 2017年1~12月,全区共接种疫苗807641剂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0.40%,其中,第一类疫苗接种424035剂次,占52.50%,第二类疫苗接种3833487.26剂次,占47.50%,比去年同期增长28.45%;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嘉定区全面做好二类疫苗采购和使用工作,保障群众接种需求,有效保障嘉定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持。 |
8 | 主要问题 | 针对初评工作方案及初评报告 (1未能合理安排项目组人员和评价工作进度,造成评价工作进度较慢,影响评价结果在当年的应用; (2)未按要求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项目的评价思路、指标体系、调研方案都有待进一步提升,未能充分揭露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3)报告中存在内容不完整,数据核实不准确,影响绩效评价结论准确性; (4)档案管理工作不健全,未能提供支撑评价过程的档案资料。 针对主管部门与项目单位 (1)合同中对绩效评价完成的时间、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利于保障项目及时完成,影响绩效评价结果及时的应用; (2)评价结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升。 |
9 | 整改建议 | 针对初评工作方案及初评报告 (1)合理安排项目组人员,加强评价时间进度控制; (2)按合同约定环节开展各环节评价工作,聚焦项目关注重点,准确把握评价思路; (3)加强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准确核实相关数据; (4)加强档案管理,为后续同类项目评价等进行参考。 针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 (1)完善合同条款内容,约定项目整体完成时间,对评价环节、质量的保障约定有效的条款; (2)加强区内二类疫苗需求调研,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库存与报废情况的管控; (3)按要求对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尽快落实本项目结果应用工作。 |
10 | 整改情况 | 进一步完善合同,提高预算的准确性;信息公开将在区财政的统一布置下,与决算一并公开。 |
序 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2018年嘉定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公益服务项目 |
2 | 决算金额 | 1066.92万元 |
3 | 项目主管部门 | 上海市嘉定区残疾人联合会 |
4 | 评价分值 | 87.86分 |
5 | 评价结论 | 良 |
6 | 评价机构 | 汉华评值(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7 | 项目主要绩效 | 2018年度,通过科技助残项目实施,嘉定区科技助残平台为嘉定区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助残服务,为3450名中度残疾人提供特殊助残服务,总使用量达160321次;通过就业服务项目实施,使超过50名的残疾人实现增收;通过基地实训项目的实施,为1207人次的残疾人提供各类实训;通过文体服务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残疾人艺术团队的艺术能力,在全国轮椅舞蹈比赛等比赛荣获优异成绩;通过实施队伍建设项目,新增志愿者63名,12家阳光心园能力提升明显,评估优秀数达到11家;通过流动残疾人关爱项目,服务流动残疾人93名;通过实施交友服务项目,服务未婚残疾青年100名;通过广播专栏项目,向全区残疾人宣传助残政策等;通过聋人服务项目,服务嘉定区聋人200名。 |
8 | 主要问题 | 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尚需完善,个别项目实施存在偏差 2、预算编制细化度不够,绩效目标申报有待加强 |
9 | 整改建议 | 1、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完善合同管理,落实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各环节,提升管理质量 2、加强对延续项目的成本核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 |
10 | 整改情况 | 1、运行管理类项目方面,采用满意度调查的形式每半年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公益服务类项目方面,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完善合同管理。 2、要求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加强成本核算,并在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时,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设置项目的产出目标和效果目标,完善目标申报。 |
序 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2018年嘉定区房管局住房修缮项目 |
2 | 决算金额 | 4463万元 |
3 | 项目主管部门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4 | 评价分值 | 82.2分 |
5 | 评价结论 | 良 |
6 | 评价机构 | 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项目主要绩效 | 2018年嘉定区住房修缮项目整理立项依据充分、立项规范,业务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基础台账完整,各单位沟通协作有效。完成了16个修缮项目的补贴发放,共涉及74.12万平方米,完工14个项目,完工项目均一次验收合格。6次投诉均已有效处置,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居民满意度达90.06%。 |
8 | 主要问题 | 1、4个项目审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存在问题。 2、区修缮中心未针对修缮项目制定有效的进度管理机制,导致预算编制准确性较低、延期情况严重。 3、存在因修缮工程导致的居住问题。 |
9 | 整改建议 | 1、建议区修缮中心加强审核规范性 2、建议区修缮中心对各修缮项目梳理汇总,并加强进度节点把控 |
10 | 整改情况 | 1、 对项目的实施确保流程规范,严格按照相应制度纳入管理范围 2、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切实解决老百姓困难 |
序 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2018年嘉定区智慧政务整体运维服务项目 |
2 | 决算金额 | 328.42万元 |
3 | 项目主管部门 |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4 | 评价分值 | 88.5分 |
5 | 评价结论 | 良 |
6 | 评价机构 |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项目主要绩效 | 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的绩效目标明确且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的预算管理基本符合要求,项目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或管理流程,合同防范违约条款的有效性不足。项目主要产出目标年内已经全部实现,信息中心为了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而采取的辅助性工作也全部完成,项目产出的质量和时效性均达到预期。项目效益产出基本达标,本项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方面已完全达到预期。 |
8 | 主要问题 | 1.项目的沟通成本较高,文档材料格式不统一,项目的整体性有待加强; 2.项目合同的付款方式与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够匹配,合同总体约束效力不足; 3. 项目的招投标方式和实施期间需要调整,项目的长效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
9 | 整改建议 | 1.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整合,由一家有资质的运维服务方提供服务,降低沟通成本,提高项目文档材料的规范性; 2.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配合项目的实施方式选择适当的合同付款方式,强化违约条款,提高合同的约束效力; 3.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制度,适当调整招标方式和实施时间,提高运维服务的稳定性,同时为预算编制提供便利; |
10 | 整改情况 | 针对评价机构提出的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在2019年项目招标前重新制作了招标材料,将智慧政务整体运维服务的相关软件、网络集成与设备、终端、安全等内容进行了有机整合,仅选取一家有实力的单位提供整体运维服务,以降低项目的沟通成本,提高项目的效益。 同时在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时,实施单位对合同条款进行了重新优化,采取分段支付的方式提高合同的约束能力。在招标方式上,实施单位考虑到项目融合后整体体量较大,需要的专业人才较多,为了考察项目融合的可行性,暂时仍采用一年一招标的方式实施,以便对项目融合的方式进行调整,实施单位计划在寻找到切实可行的融合方案后在考虑延长中标期的方式。 此外,实施单位积极配合区财政局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了使项目绩效实现期间与预算期间相匹配,考虑到目前合同结束的时间不同,实施单位计划在以后年度的招标过程中对合同的实施期间进行调整,使整体招标后的合同统一在年底结束,以便将以后年度的实施期间与预算期间相匹配。为了保障交接期的平稳过渡,项目实施单位计划建立一套更合理可行的交接机制,通过加强前后任交接单位的现场交接工作,提高项目过渡期的稳定性,达到项目平稳过渡的效果。 |
序 号 |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2016-2018年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 |
2 | 决算金额 | 1970.97万元 |
3 | 项目主管部门 |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
4 | 评价分值 | 88.07分 |
5 | 评价结论 |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16-2018年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独立打分,综合得分为88.07分。其中,项目决策类分值为10分,得9分,得分率为90.00%;项目管理类分值为24分,得22.86分,得分率为95.30%;项目绩效类分值为66分,得56.21分,得分率为85.20%。 |
6 | 评价机构 | 上海厚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7 | 项目主要绩效 | 完成道路交通管控中心建设、外场建设、配套建设及相关工作报告,建设区域内平均车速提高率、行程时间减少率、数据应用率等达到预期目标。 |
8 | 主要问题 | 1. 项目绩效类目标明确性有待提高,有待进一步细化。 2. 工程建设严重延期,工程整体进度缓慢。 3. 合同核心要素存在缺失且实际建设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存在部分差异。 4. 项目变更流程有待健全。 5. 项目运维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
9 | 整改建议 | 1. 深化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与工作计划、预算的关系,提升绩效目标值明确性。 2. 完善项目前期规划,充分预估不确定因素。 3. 健全合同管理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4. 完善智能化建设交通的运维机制,提高数据库利用率。 |
10 | 整改情况 | 区公安分局收到“智能化交通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后,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1、 加强绩效指标管理,在以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明确绩效指标,提高项目成效,保证项目按照预期绩效执行。 2、 严格进行合同管理,在以后合同签订时考虑项目执行的风险及试运行时间等因素,合理约定建设工期。 3、项目建设过程安排专人进行合同管理,对合同工期及合同付款等条款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2018年嘉定区管路灯设施管理经费项目 |
2 | 决算金额 | 1405.91万元 |
3 | 项目主管部门 |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4 | 评价分值 | 88.89分 |
5 | 评价结论 | 良 |
6 | 评价机构 | 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项目主要绩效 | 1.建立健全完善路灯日常运维考核机制及工作流程,运维质量得到保障。为确保道路照明设施日常运行养护水平,区市政所制定了《嘉定区区管道路照明设施运行养护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从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奖惩措施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定,通过考核办法的制定运用,有效促进了各运维队伍的工作主动性,确保了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完好率、修复及时率。2018年嘉定区区管道路路灯年平均亮灯率为99.29%,行业考核结果为优秀。 2.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接管后先行先试节能路灯、逐步推进智慧路灯发展,为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在接管路灯后,区市政所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制定了嘉定区道路照明规划,在明确嘉定路灯发展方向后,区市政所逐步推进。首先区市政所积极践行绿色照明的先进理念,将使用寿命到期、投诉率高的两个路段共1002盏灯,更换为节能、环保、长寿命LED灯具。并委托第三方对LED灯与高压钠灯的能耗及性能进行测试,其结果为LED灯较高压钠灯的电能消耗量下降了45%。其次完成全区1236台RTU设备调试工作,该设备是道路照明一体化管理平台运行开展的基础,可收集现场信号、监测和控制设备。第三,完成RTU设备调试工作后在2018年底开发了道路照明一体化管理平台,该平台预计在2019年7月底建成,建成后可降低运维人员巡检的工作量,运维方式由被动发到改为主动发现,减少投诉量。此为区市政所推进智慧路灯发展的第一步,根据未来规划,计划在未来增加单灯监控器,实现单灯节能控制;计划将道路照明与传感器、设备和管理系统连接在一起,组成基于城市照明设施的物联网信息采集感知网络,并借助照明信息化系统的通信网络为社会其他行业提供信息采集感知数据,进一步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进而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持。 |
8 | 主要问题 | 1.照明规划专项设计合同缺少保障项目进度、质量以及违约处理的条款 2.未针对监理单位形成质量考核制度 3.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预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
9 | 整改建议 | 1.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合同和运行管理,建议区市政所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在合同中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项目考核等条款予以完善。 2.制定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制度,明确工作完成质量标杆值,建议区市政所在对监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监理工作内容明确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质量验收、考核等管理制度。建议监理工作质量与服务费挂钩,以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明确工作完成质量标杆值。 3.合理编制预算组成和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做好预算组成编制工作,对于没有明确预算依据的内容,做好充分的论证,多方了解,有效把控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合理性。二是根据项目预期完成的内容量化项目产出目标,反映项目内容完成情况,以及根据项目预期想要达到的效果,从社会效益等方面体现项目效益。 |
10 | 整改情况 | 1.在后期签订合同时,会关注合同管理,对合同中要素按照《合同法》及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2.2019年已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制度。 3.在后期编制预算时无文件依据的通过市场多方询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