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011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关键词: |
关于公布嘉定区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沪财税〔2024〕7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收费管理工作实际,我们编制了《嘉定区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归集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为依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中央、市级单位在本区范围内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收费目录》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凡未列入《收费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
三、《收费目录》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同时,为便于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费政策,单独编列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
四、《收费目录》公布之后,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委批准文件为准,有关文件将通过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我区《收费目录》将在网站相关专栏调整更新。
特此通知。
附件:1.嘉定区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嘉定区2024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