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07000-2020-002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2月25日 | 文 号: | 嘉财〔2020〕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0〕11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沪财社〔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统筹安排经费预算,加快调度拨付资金,支持做好物资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物资明细账,做到手续完备、凭证齐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