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11000-2021-002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3月22日 | 文 号: | 嘉财〔2021〕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1〕1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1〕3号)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