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05000-2021-001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文 号: | 嘉财〔2021〕2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1〕25号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本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规范性,结合本区财政保障能力和各预算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经研究,对本区区本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各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按照支出经济科目的内容实行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相结合安排。
(一)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及定额标准安排,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单项定额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物业管理费和租赁费。
工会经费:由区总工会、区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制定标准安排;
福利费:按照国家、市、区有关政策标准,根据编制内实有人数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编内实有车辆及定额标准安排;
公务交通补贴:按国家、市、区有关政策安排;
物业管理费:由区机管局、区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本级预算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范围和年度支出标准,形成区本级物业管理费支出定额标准。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物业综合管理、建筑物管理、设备管理、保洁、绿化、公共秩序维护、节能管理和动力能源消耗等八项支出,但不包括日常水电煤消耗、通讯、餐饮等支出。教育、卫生系统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另行制定。
租赁费:按区机管局核准的办公和业务用房租赁费安排预算。
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一)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保障标准,以编制内实有人数,行政单位(含参公的事业单位)每人每年34000元;事业单位每人每年29000元;若实有人数小于等于5人的单位,按总额150000元安排。
(二)入驻机管局管理大楼的单位因水电费、保安、公共保洁等费用均由机管局统一支付,此类单位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统一扣减每人每年4000元。
三、其他事项
(一)办公设备购置费:通用办公设备严格按照《嘉定区区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嘉财〔2015〕37号)执行。通用办公设备包括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数码摄录机、投影仪、空调以及其他设备等。
(二)公用经费中涉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市、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公用经费的使用中涉及市、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内容,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教育系统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社区卫生中心的定额标准另行制定。
(五)本通知的口径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调整从2022年起执行;区财政可根据行政运行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作适时适度调整。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本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