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11000-2021-004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8月30日 | 文 号: | 嘉财〔2021〕3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1〕36号关于转发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关于转发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