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13000-2022-001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3月01日 | 文 号: | 嘉财〔2022〕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2〕5号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财资〔2022〕4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
2.填报说明是对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1)。
3.分析报告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有关要求,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资产总量、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突出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运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支持事业发展、推进各项改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总结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此提出整改落实措施或意见、建议(详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二)报送内容和流程。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
1.电子材料。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预算主管部门与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级报送资产年报电子数据。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必须作为附件上传系统一并报送。涉密单位仅需要报送汇总表。
2.纸质材料。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于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报送本部门资产年报纸质材料(A4纸打印),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资产负债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基础。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管理基础,切实整改问题。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指导、督促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做好资产盘点,完善资产卡片,为编报资产年报打好基础。要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PPP项目资产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加强数据之间的比对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货币资金占比较高、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核算不全面、土地和房屋权证不完整、资产闲置等问题在资产年报填报说明中进行重点说明,积极研究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加强数据衔接,强化报表审核。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地区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特别是要建立资产年报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相关数据对比和审核机制,加强对外投资、房屋、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等重要资产数据的比对审核工作,保持同口径资产数据在各个报告中的一致性。
(四)深入数据分析,加强数据应用。各单位应当认真撰写分析报告,既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身情况,也要突出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着重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以及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反映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资产数据价值,强化资产数据应用,为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撑。
(五)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其它事项
(一)资料下载。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可以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等资产年报编审资料。
(二)联系方式。各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69985936;技术支持电话:59911658。
附件:1.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2.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
附件1
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
说明提纲
(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
一、数据填报口径
本单位为执行XX财务会计制度的XX(单位性质)单位,本单位已纳入/未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报告填报范围。
二、数据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1.核实性审核。本单位全表审核后核实性问题提示共XX类,共计XX条。详细列举并说明主要原因。
2.基础数据审核。本单位资产数据与上年对比,增减超过20%的,说明主要原因。
3.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对比审核。本单位的《对外投资情况表》中,被投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等指标与该被投资企业填报的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保持一致。(如有差异,请说明原因)
4.与部门决算对比审核。如单位同时填报部门决算报表,请在下表对资产年报与部门决算报表(附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的房屋、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等重要资产数据进行对比,如存在差异,请详细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序号 | 对比指标 | 资产年报数 | 部门决算数 | 差异 原因 |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
1 | 房屋(平方米) | |||||
2 | 车辆(台、辆) | |||||
3 |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 —— | —— | |||
4 |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 —— | —— |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分析表的设置建议。
1.对报表指标设置的建议。
2.如有不适用的审核公式,请列出并说明修改意见。
三、其他说明情况
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
说明提纲
(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参考格式)
一、数据填报口径
本地区、本部门应纳入资产报表填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XX个,实际上报单位XX个。说明未上报单位原因。
二、数据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1.核实性审核。本地区、本部门全表审核后核实性问题提示共XX类,共计XX条,涉及XX个单位,列表说明主要原因。
2.基础数据审核。本地区、本部门资产数据与上年对比,增减超过20%的,说明主要原因。
3.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对比审核。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情况表》中,被投资单位户数、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与被投资企业填报的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是否保持一致。如有差异,请说明原因。
4.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对比审核。本地区、本部门报送资产报表的单位中,有XX个单位未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填报范围;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有XX个未报送资产报表,说明主要原因。
5.与部门决算对比审核。本地区、本部门资产报表与决算报表可比单位数量XX个。其中,无差异单位XX个,有差异单位XX个。请列表对可比单位资产年报与部门决算报表(附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的货币资金、单位房屋、车辆等重要资产数据进行对比,如存在差异,请详细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序号 | 对比指标 | 资产年报数 | 部门决算数 | 差异 户数 | 差异 原因 |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
1 | 房屋(平方米) | ||||||
2 | 车辆(台、辆) | ||||||
3 |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 —— | —— | ||||
4 |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 —— | —— |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分析表的设置建议
1.对报表指标设置的建议。
2.如有不适用的审核公式,请列出并说明修改意见。
3.本地区、本部门自行增加的审核公式,请列出并说明设置依据。
三、其他说明情况
附件2
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
报告提纲
为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数、编制人数、实有人数等,主管部门还应写明部门主要职责。是否涉及机构改革,说明改革进展情况以及资产划转情况。
二、资产情况分析
(一)资产的总体情况分析。主要包括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等情况,同时可结合预算收支、债务、历年情况等对资产分布、构成、变动的原因做出分析。其中,构成情况应包含流动资产(重点是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占资产总额比例情况(可用饼图、柱图、折线图和表格)。资产变动情况应包含总资产增长率、流动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无形资产增长率、公共基础设施增长率、政府储备物资增长率、文物文化资产增长率、保障性住房增长率等。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分析。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资产整体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特别是与部门、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相关的重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其中,资产配置情况应包含本期配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情况;资产使用情况应包含本期新增出租出借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资产收益情况应包含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情况。
(三)资产总体绩效情况。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资产整体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资产存量盘活和共享共用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其中,资产配置效率应包含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人均占有通用设备数量等主要指标分析;资产使用效益应包含资产闲置率、出租出借收益率、对外投资收益率等主要指标分析。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应包含资产入账转化率、增长率、运营效率等主要指标分析。
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认真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各项举措,在制度制定、基础管理、配置使用和处置全流程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反映加强资源统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强调剂共享情况等方面的举措。
(二)全面反映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以及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改革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重点反映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行业资产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创新能力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三)全面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反映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情况以及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情况。
(四)梳理人大、审计、巡视等提出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总结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情况。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对照现有制度,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对资产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自查,提出下一步推进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重点就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会计核算、推进在建工程转固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财产损失、权属不清晰的重要资产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二)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应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数据分别与行业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如不一致应说明差异原因。
六、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财资〔2021〕117号)要求,报告公路资产清查结果、清查工作开展情况、清查结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该部分内容也可作为分析报告附件进行报送。
(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报告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有关公路管理单位报送)
注:正式分析报告内容可以包含,但不限于本参考格式中的内容。各部门和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握报告重点,认真起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