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8311000-2022-001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文 号: 嘉财〔2022〕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2〕8号

关于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2〕5号)要求,区财政局考核小组将对你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在收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财政局。按照考核内容及时整理、归档相关原始资料,以备考核小组检查。

二、考核小组拟于2022年4月上旬,对你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送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和抄送上海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

知(沪财采〔2022〕5号)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3月14日

  

关于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