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12000-2022-001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4月09日 | 文 号: | 嘉财〔2022〕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2〕11号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根据《2022年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2022年嘉定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4月9日
2022年嘉定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十四五”时期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总体部署,结合2022年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和嘉定实际,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本市、本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聚焦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重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约束作用,推进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围绕市、区两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政策、整体支出、专项转移支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绩效管理工作,优化前评、目标、跟踪、后评、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流程,完善相应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沪财绩〔2021〕27号)要求,做好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中的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新增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的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随预算上报财政业务科室,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以部门(单位)自评估为基础,根据需要选择部分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开展完整全面的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及专家评审,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
(三)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一是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线下书面填报相结合方式,对所有预算项目(包括直达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均应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未编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贯彻落实《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和市财政绩效目标编报相关要求,探索推进绩效目标分类管理,确定易于遵循、细化可行的指标设置要求,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与预算的匹配性,着力提升绩效目标质量。
(四)进一步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要贯彻时效性和全覆盖要求,在8月底前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线下书面填报相结合方式,对2022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直达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完成至少一次跟踪“双监控”,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绩效跟踪监控结果与当年度预算执行和调整、下年度预算安排和审核的挂钩应用。
(五)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管理。一是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要贯彻真实性、准确性和全覆盖要求,在3月底前通过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平台和线下书面填报相结合方式,完成2021年度所有预算项目(包括直达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不断提升自评质量。二是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应结合部门履职特点和重点评价项目财政备案目录清单,按照厉行节约、确有必要、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进落实以5年为周期实现对目录内项目部门重点评价全覆盖的要求。三是财政部门按照“三本预算”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财政政策的评价力度,聚焦重点领域、直达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和综合再评价,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各类重点评价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
(六)强化结果应用及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本街镇的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切实将绩效跟踪、绩效自评和部门重点评价结果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并及时将结果应用情况报送财政部门备案,以提高结果应用效果。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财政重点评价和市财政绩效督导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街镇,指导和督促结果应用。二是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所有纳入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的项目,均需按要求公开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区级财政部门选择部分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试点公开。
(七)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要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市财政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上海市2022-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1)的要求,规范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第三方机构遴选方式与质量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八)优化考核推进街镇预算绩效管理。一是按照市财政对区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区级对预算部门和街镇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将考核内容从“有”向“优”转变,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二是配合市财政继续做好绩效督导回头看,督促街镇对上阶段绩效督导发现的相关问题予以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落实街镇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九)强化绩效业务培训和信息化运用。一是结合年度绩效重点工作,分层次组织各类绩效业务培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第三方机构各自优势和积极性,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推动提升预算部门和街镇的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二是结合市财政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系统绩效模块功能,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已覆盖功能和预警提醒的操作运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要进一步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配置,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导向作用,促进提升部门(单位)内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合力和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区级预算部门(单位)、街镇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要求,按照2022年嘉定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2),贯彻落实本工作要点,结合本领域、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细化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效能。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的通知(沪财绩〔2022〕9号)
2.2022年嘉定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进度表
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