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05000-2022-001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5月05日 | 文 号: | 嘉财〔2022〕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2〕13号关于延长《关于本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限的通知
各委、办、局:
区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本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嘉财〔2017〕41号)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延长《关于本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限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