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08000-2024-002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04月07日 | 文 号: | 嘉财〔2024〕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4〕13号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24〕14号,以下简称《市局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做好2023-2025年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管理会计应用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23〕16号)精神和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协调,层层压实内控报告主体责任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做好内控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此项工作将纳入2024年度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会计管理工作考核内容范围,主要包括内控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编报质量,内控案例的报送情况,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等六大业务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二、及时准确填报,扎实做好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请于2024年4月1日后,通过360、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登录“上海财政网(网址:czj.sh.gov.cn)—首页—热点业务—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入口”,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编制《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和审核,并编制《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编报要求,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2023年度所属单位信息与2022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应填写《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详见《市局通知》附件2),并于2024年4月11日前通过专送件发送至企会科姚思奕。
三、加大审核力度,认真开展内控报告核查工作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异常数据应及时修正或说明,并及时填报《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详见附件3),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同时,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切实提高编报质量。
各预算主管部门报送单位数大于等于5家的,应当至少抽查3家单位;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抽查5家单位。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四、强化分析应用,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工作,加大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的应用拓展力度,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管理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通过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单位合作等方式,鼓励各预算主管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重大领域和重要项目,探索运用内部控制方法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等涉及财政资金项目的内控管理应用研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持续跟踪做好街镇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开展内控规范业务流程及最佳实践研究,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总结先进经验,挖掘整理内控报告典型案例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选取有代表性的行业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认真组织相关单位挖掘整理具有良好理论基础、应用效果较好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按照统一的案例格式(案例背景、总体思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经验总结等)(详见附件1)。撰写并通过编报系统上报,案例材料应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区财政局将择优选取典型案例报送市财政局,并通过案例汇编、工作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各预算主管部门报送单位数小于10家,应当至少报送1篇案例;报送单位数大于等于10家,应当至少报送2篇案例。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报送2篇案例。请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专送件发送至企会科姚思奕。
六、按时汇总上报,严格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要求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据“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不适宜通过网络报送的涉密部门,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可通过财政部网站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下载地址:http://kjs.mof.gov.cn/zaixianfuwu/ketishenbao/202402/t******229_3929658.htm)。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财政管理部门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安全保密前提下,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在网络平台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同时,向区财政局企会科报送汇总报告(纸质版)、数据质量自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汇总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
联系人:姚思奕(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
联系电话:59916969 69985976
技术电话:54679568-24113
联系地址: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07室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案例格式
2.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24〕14号)
3.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