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8311000-2025-001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2月20日 | 文 号: | 嘉财〔2025〕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25〕6号关于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5〕8号)要求,区财政局考核小组将对你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在收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财政局。按照考核内容及时整理、归档相关原始资料,以备考核小组检查。
二、考核小组拟于2025年3月中旬,对你单位开展相关考核检查活动,考核结果报送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和抄送上海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5〕8号)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
关于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