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1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4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21)69985720。

(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嘉定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切实落实市财政局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秉持开放、民主、公开的理财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要求梳理我局标准化目录清单以及承担1个试点领域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积极助推打造“阳光财政”,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答复等工作也稳步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有力。

为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于2019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由办公室总牵头、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预算科、企会科等相关科室公开专业领域信息,全局其他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2.完善工作制度,夯实职责任务。

今年,我局在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新增微信公众号“嘉定财政”,逐步探索运用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规范,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由保密、法制部门保密审查并由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相关平台予以公开。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3.明确公开范围,严格保密审查。

切实遵守《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明确保密审查的内部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完善以“信息提供者初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局领导终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对局内发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报道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2020年未有泄密情况发生。

4.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工作能力

全年,区财政局积极安排人员参与区政府举办的2020年区政务公开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借鉴优秀做法;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解读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标准化目录,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根据最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局全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及公开范围,组织并开展好局办公会议会议公开及公众开放日活动,提升工作意识,提高业务素养,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确保办事服务精准公开,政务信息精确推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渠道

(1)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财政频道”或者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caizheng)。

(2)嘉定区档案局、嘉定区图书馆裕民南路馆、嘉定区图书馆清河路分馆以及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共4处信息公开查询点。

(3)微信公众平台:“嘉定财政”微信公众账号

网站开设了“政务动态”“政府文件”“财政资金”“会计管理”等一级栏目,并下设“机构介绍”“文件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预决算报告”等子栏目,方便社会公共查询。微信公众平台围绕财政政策、区财政中心工作、财政工作动态、企业财务培训等内容,为社会各界解读各类财政、会计政策内容。

2.主动公开内容

(1)公文类信息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制定涉及政策扶持、人事任免、工作提示、业务报告等文件62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62份,公开率达到100%。

(2)主要人事任免情况公开。全年公开人事任免类公文共14件。

(3)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共办理结果共计1条。

(4)政务类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务类信息42条,其中公众开放日信息1条,办公会议公开类信息2条。

(5)会计类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会计类信息26条,涵盖会计政策、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考试、代理记账等内容。对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配以中华会计网校继续教育操作流程的图文解读及视频解读。

(6)财政资金公开。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预算、决算、调整预算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区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金额2020年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决算、支出预算、三公经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公开。

2020年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表”“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等多张表。

(7)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编制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涉及综合政务、重点工作以及权力事项3项大类、15项一级事项、43项二级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总结,信息公开答复工作由专人负责,保证每份申请按时答复,文书符合规范。

1.申请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为一份主动公开类公文附件内容。经我局办公室办理,该文件附件已按要求进行增补,该申请已在办结时间内完成答复。全年,本年度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共1件,部分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2.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减免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我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我局实行公文拟稿、报送、审核及发布的各项程序,由主办科室根据公文内容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及是否需要进行公平审查工作,交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危及“三安全一稳定”、过程性信息等不予公开,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局门户平台线上公开,并按照“一文一审查表”的形式报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线下查阅,筑牢线上线下发布审查程序。

二是实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加强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再次梳理我局标准化目录清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根据实际变化,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为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我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平台建设,于2020年新开设微信公众号“嘉定财政”,依托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包括通知公告、信息公开、政务动态等。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完善监督保障程序,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信息报送纳入科室年终考核中,从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等方面进行评分;二是引入社会评议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力度。加强日常公开信息撰写监督指导,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七)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0年,我局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未出现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减22

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412.0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较去年更加完善,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回应社会诉求、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面仍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暂无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未制定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部分预算部门财政信息公开不及时。财政信息公开作为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推手,根据“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部分预算部门主体意识不强,导致财政预决算公开不及时。

(三)政务新媒体探索运用程度不够。今年10月底,我局开设“嘉定财政”微信公众号,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其更新频次及信息发布管理上有待加强,对运用政务新媒体打造宣传阵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升。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培训,提高预算部门信息公开的主体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促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加强多形式宣传,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方式,齐心协力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