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1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7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嘉定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继续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秉持开放、民主、公开的理财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助推打造“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渠道

(1)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财政频道”或者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caizheng)。

(2)嘉定区档案局、嘉定区图书馆裕民南路馆、嘉定区图书馆清河路分馆以及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共4处信息公开查询点。

(3)微信公众平台:“嘉定财政”微信公众账号。

2.主动公开内容

全年,我局共制定涉及政策扶持、人事任免、工作提示、业务报告等文件43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2份,公开率达到97.7%;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1条;公开政务类信息79条、会计类信息26条;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预算、决算、调整预算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决算、支出预算、三公经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公开;编制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设置一键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涉及“十三五”时期嘉定区历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出、2008-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金额等,每份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答复,文书符合规范。全年,本年度办理结果为主动公开共3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我局实行公文拟稿、报送、审核及发布的各项程序,并按照“一文一审查表”的形式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线下查阅筑牢线上线下发布审查程序。二是实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加强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再次梳理我局标准化目录清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根据实际变化,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巩固并维护平台建设依托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包括通知公告、信息公开、政务动态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信息报送纳入科室年终考核中,从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等方面进行评分;二是引入社会评议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力度。加强日常公开信息撰写监督指导,提高信息报送质量。2021年,我局未出现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新媒体探索运用程度不够。“嘉定财政”微信公众号及局门户网站在公开内容和频次上有待加强,对运用政务新媒体打造宣传阵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升。

二是部分预算部门财政信息公开不及时。财政信息公开作为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重要推手,根据“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部分预算部门主体意识不强,导致财政预决算公开不及时。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多方位开展培训,提高预算部门信息公开的主体意识,促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使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加强多形式宣传,积极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支出、地方政府债务、直达资金公开等重点领域

二是精准惠企传达政策。印发了《“嘉定科创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在公开政策、图文解读的基础上,精准对接受众对象,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宣讲,面对面解读政策。同时,制作“易拉宝”向企业园区发放,扩大政策影响力,助推政策持续落地实施

三是收取信息费情况。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021年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